对联“犯重”,就是对联作品违反了“忌不规则重字”原则。给“不规则重字”一个说明,即:对联作品在对仗上,重复字与重复字同位相对。杨剑桥《实用古汉语知识宝典》辞条:【犯重】,修辞学术语。指近体诗的一种毛病,即同一首诗中重复用了同一个字。对“不规则重字”,《联律通则》第十条“避忌问题”有三条,第二条就是“忌不规则重字”。反之,有忌当有不忌,规则重字。联作里修辞格“反复”即属于此类。
为什么有忌有不忌呢?不忌是有损对联的对称性,忌是避免辞费,保持对称性。说到底,还是个对仗问题。对仗属于对联的根本属性之一。那么具体说来,犯重大致有几种情形呢?归纳一下:1、因马虎大意,无意犯错。2、明知故犯,不得已而为之。3、特殊联类,相习不拘。4、内容需要,避而不开。判断是否“犯重”应注意两点:一是形同音异意异的汉字,不应以不规则重字论。二是异位互重,例如特殊交股对(上下联交叉重字,属修辞法)三是即使使用了规则重字(例如文言虚字)也要避开节奏点位和联尾位。
小杂志《咬文嚼字》2015年第6期,登载景龙一篇题为“对联中的重复字”文章,内举两个例子。其一:昆明大观楼长联共180字,写的确实好,试看下联开始时是“数千年往事,注到心头”,后面则又出现“伟烈丰功,费尽移山心力”,“心头”对的是“眼底”,“心力”,对的是“登临”,两个“心”字犯重,这不能不说是白璧微瑕。其二:另有特殊情况,联中用到数字时,往往因写实而难避重复,如俞曲园挽林少颖继室侯夫人。夫人年四十一嫁,年四十九故,生于十一月十一日,卒于十一月十二日。联云:
四十一年嫁,四十九年终,虽然大衍虚齐,已算唱随同艾发;
旬有一日生,旬有二日卒,等是仲冬中浣,请将消息问梅花。
两个“四”对两个“旬”,两个“十”对两个“有”,两个“年”对两个“日’”,都是有意重复,但“一”对“一”是不可以的。作者自加说明:“重两‘一’字,然纪实之语,不能改也。”
我在写作“对联复字”一文时列出联作中找出几副犯重(有的放宽允许)的联作列于下并加简单分析:
天下太平,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
乾坤正气,在下为河岳,在上为日星。
此为集岳飞、文天祥《正气歌》中句成联。“下”字不规则重字。但因是集句联,在可放宽之列。
俞樾自挽联:
生无补乎时,死无关乎数,辛辛苦苦,著二百五十余卷书,流播四方,是亦足矣;
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浩浩荡荡,数半生三十多年事,放怀一笑,吾其归乎。
此联“述其心志和著作,概述其学术人生和坦荡胸怀,显示直面生死乐观精神”,多用反复,实实在在,闲淡自如。下联尾不规则重一字“乎”,不好理解,疏忽吗?猜度,是语尾助词,加之自挽,故凑一个字。
江苏镇江金山寺斋堂联:
一屋一椽,一粥一饭,檀樾膏脂,行人血汗。尔戒不持,尔事不办,可惧可忧可嗟可叹;
一时一日,一月一年,流光易渡,幻影非坚。凡心未尽,圣果未圆,可惊可怕可悲可怜。
上下联各用四个“一”相对,似俗成语,算表意“内容需要”吧。尾句三”可”对三“可”,均是实词,也是如此吧。
山西永济关帝庙联:
先武穆而神,大汉千古,大宋千古;
后文宣而圣,山东一人,山西一人。
“而”虚词相对,沿用旧习,符合传统修辞对格,可以。常用的还有“之”等。
雍正圆明园殿堂联:
每对青山绿水会心处,一丘一壑总天恩浩荡;
常从霁月光风悦目时,一草一木非帝德高深。
二“一”对二“一”,类熟语,“一”可解为“每”,也是内容需要吧。
读到刊于《对联天地》金光瑜文章“数字算不规则重字吗?”有感而发,草成此短文讨论,不当之处请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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