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湘,嘉应州(梅州)白渡人,嘉庆进士,清代中叶诗人、书法家、教育家,有“岭南第一才子”之誉。其有一副对联:“一条大路通南北;两边小店卖东西。”据考证,这是作者在外任职回乡嘉应,路过长乐(梅州市五华县)一圩镇十字街时将上联题于墙上。下联是过几天后见未有人对出下句而写。可见,这是作者即兴书写的对联。
该对联声律多处并未形成对立,明显不符合诗联的传统格式和联律要求。这里所谓的“声”,就是声调,主要指平仄而言;所谓“律”,就是指平仄分布的规律。我们知道,对联是由古代骈文和律诗派生出来比如律诗中的颔联和颈联。中国著名语言学家、教育家和诗人王力先生认为:“对联其实就是来自近体诗,即格律诗对仗联,不过更趋向于工对。”对于七言联而言,主要有两个正格:①平起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②仄起式: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两格式的第一、三、五可平可仄,但前提是不允许出现尾三平和孤平 (孤平主要是指仄平脚句)。
“一条大路通南北;两边小店卖东西”的平仄安排是: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联中,“一”是古入声字,今平古读仄,这里本应用平声但用了仄声字,但它处在第一个字位置,即可平可仄,属于允许的范围。很显然,上联用的是平起式,按理下联的平仄要跟上联走,即应该用仄仄平平仄仄平才合律,可作者却用了仄起式的下句格式平平仄仄仄平平。也就是说,作者的上联用的是平起式,下联却用仄起式,这样一来,就导致了“条”与“边”,“路”与“店”,“南”与“东”三处失对,即在节奏点上平对平、仄对仄,不对立。王力先生说过:“失对则是更大的毛病”,古人“失对的情况非常罕见”。那么,如何看待古联失律的现象呢?
首先,《联律通则》于2007年发布试用,听取各方意见后,又于2008年修改后正式实施。该《通则》规定的六要素是:“字句对等、节律对拍、平仄对立、词性对品、结构对应、形对意联。”这六要素缺一不可,它是构成对联具有韵律美的关键因素。按常理,我们是不能用后人制定的规则《联律通则》,去考量前人的作品,毕竟古联中违律的很少。当然,也不能用古人个别违律例子来否定和推翻今天的规则。须知,《联律通则》是中国楹联学会组织一批专家学者从历史流传下来的海量楹联和一些楹联理论研究中,通过汇总对比分析,总结出来的一套具有普遍代表意义的规则,经多年来的实践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其次,不能因为古联中存在一些有不合律的作品,我们今天也跟着违律的例子写。其实,诗词格律在唐朝初期经著名诗人宋之问、沈佺期完善定型后,后来诗人们就基本按格律诗写作,不会因前人的作品中有不合格律的也跟着写。同时也要看到,古人的不少作品是应制之作或应事之作,难免也会出些差错,或者可能是作者失检,或者是有意突破形式,毕竟他们不是参加科举考试。比如,过去有副对联,上联是:袁世凯;下联是:中国人民。用对联“字句对等”来衡量,它上下联的字数不对等,但它有特定的含义,即“袁世凯”对不住“中国人民”。我们不能把特定的个例也当成今天对联可仿效的格式,也来写上下联字数不对等的“对联”,这就会导致东施效颦而闹笑话。更主要的是,我们继承前人的东西应该是发展和扬弃,把好的继承下来,把不好的去掉,不能把古人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不完美也毫不保留地继承下来,这不是科学的态度。
再次,宋甫群编著的《宋湘外传》所记述的宋湘此副对联是“一列长街通南北;两边小店卖东西。”这与文章开头的上联有些出入。因此,有人据此将宋湘这副不合律的对联作了如下修改:一列长街贯南北;两边小店卖东西。将上联的平起式“平平仄仄平平仄”,改成仄起式“仄仄平平平仄仄”,这样才能与下联相匹配。但由于第六字“南北”的“南”无法更改成仄声,即本应仄而用了平(拗),此时就必须将第五字由平改仄 (救),即由平声 “通”改成仄声字“贯”。简言之,就是将上联第五、六字的平仄互换,这就形成“一列长街贯南北”(平仄安排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在格律诗中称为“拗救”,但此时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而不再是可平可仄了。对此,王力先生曾把“仄仄平平仄平仄”称之为仄起式的特定格式,认为“唐人的试帖诗也容许有这种平仄格式”。而且,这样改了以后仍保持了宋湘原联的结构和联意不变。
任何游戏都有规则限制,比如我们下象棋就有很多规则,离开了规则就很难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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